曼特宁

小武师(之二,陈三六x丁隐)

竹马竹马的故事
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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小孩子容易熟络,丁隐到陈家没多久便和三六成了一对好兄弟,说来也怪,陈家这个小少爷从不喜交友,总是自己玩儿,却偏偏和丁隐特别亲厚,两人同吃同住,每日除了练功打坐,就是吃喝玩耍,无忧无虑。




转眼到了七月,天气燥热难熬,这一日午觉后陈家人照旧喝下一碗清热解暑的绿豆百合羹,在树荫最密的凉亭中纳凉聊天,厨房的婢女端了两盅去到少爷和小武师经常练功的花园,却不见半个人影,往常这时候正是三六打坐调息的时间,这会儿却不知跑去了哪里,难道是午觉尚未醒转?婢女又四处张望了一阵,园子里绿柳垂荫,花影摇曳,时不时传来几声清亮的蝉鸣,更衬得静谧非常,她摇了摇头端着茶盘穿过回廊又往后院的方向寻去,小少爷的卧房就在后院之中,她敲了敲紧闭的雕花木门,屋子里无人应声,用手轻轻一推,门应手而开,婢女在门外小声唤了句“少爷”,回应她的只有家里那只打着哈欠路过的黑猫,她这才走进屋内,果然空无一人,她将茶盘放在房中的圆桌上,这一路日头毒辣路途又长,她的衣服全汗湿了,用手当扇子一边扇风一边自言自语着,“又不知道被丁隐拉去哪里野了。”




小婢女没猜错,陈少爷真的和他的小武师在一起,不过并没有野,而是规规矩矩站在书房的书桌后,面前铺展着雪白的宣纸,丁隐抓着一只小羊毫笔,他的姿势实在是称不上“握”或者“执”,只能叫“抓”,四个指头蜷起抓住笔杆,和拿冰糖葫芦棍儿的姿势差不了多少。




陈三六已经不知道是第几次说出这句话。




“丁隐,你拿笔的姿势不对。”




小武师从小舞枪弄棍,十八般兵器他都能拿得,偏偏拿不得这半尺来长的毛笔,他被三六说得心烦,将那只舔满了墨水的毛笔随手一丢,溅出的墨星像点点梅花沁入纸纹中。




“不学了不学了,写字实在太难了!”




三六看着他毛躁抓狂的样子,忍不住偷笑,捡起那只被随意丢弃在纸面上的毛笔,塞到兀自生闷气的紫衣少年手中。




“不会写自己名字可不行,我来教你。”




白衣少年握住紫衣少年执笔的手,带着它一笔一笔在纸上书写。




“横,竖钩,读丁,这是你的姓。”




三六呼出的热气轻洒在丁隐耳后,很痒,丁隐向后退让着,又被三六抓了回来。




“丁隐,能不能好好学?”




丁隐见他生气不敢再乱动,任由他握着自己的手在纸上又写出个“隐”字。




三六写的是隶书,一个个端端正正,又不乏妖娆之姿,很好看,丁隐看得痴了,他从来不知道字也可以像画一样漂亮。




“这是我的名字?”




三六点点头,“对,这两个字就是丁隐。”




丁隐将铺在桌上的宣纸举了起来,透过窗外的阳光去看那两个既熟悉又陌生的汉字,或许在他未记事时也曾有人教过他写自己的名字,不过时间太过久远早已忘却,现在他只记得唯一一个握着他的手教他写出自己名字的人,叫陈三六。




 




“少爷,丁少爷,喝点绿豆汤吧。”




婢女找了大半个陈府,总算在书房中找到了陈三六和他的小武师。




 




“喝汤吧。”




“你先去,我要学会写自己的名字再去。”




“那我陪你一起。”




……








丁隐到陈家的第二个年头,三六身体好了很多,不再动不动感染风寒,咳嗽不止,而丁隐也学会了很多字,包括陈府中所有人和物件的名字。




丁隐觉得陈府中名字最难写的东西莫过于三六腰间挂着的那块“琅嬛玉佩”,他写了上百遍不是多写一笔就是少写一笔,总不十分完美。听说那块玉佩是陈三六过世母亲的遗物,丁隐想起大师兄的话,女人就是麻烦,以此类推,女人的东西也麻烦。




师兄的话果然没错,这不,快到年关了,他还得在漫天刺骨的冰雨中找那块劳什子的玉佩。




丁隐把手凑近嘴边呵气,丝丝点点的热气根本没法抵御严寒,冰冷的雨水顺着伞边淋下打湿了他整个后背,他在雨中瑟瑟发抖,却仍不忍放弃搜寻。




三六的玉佩丢失了三日,前两日他发了疯般寻找,任谁都劝阻不了,到了第三日肺疾复发,躺在病榻上发着高烧奄奄一息,口中不停喊着“娘亲娘亲”。




丁隐在雨中整整找了一夜,第二天一早,王四在花园的鹅卵石小道上看到了不省人事的他。正月里的雨水透骨,饶是身体强健的丁隐也抵挡不了整夜的冰雨侵蚀。




丁隐昏迷不醒的时候,三六的病却在调理下慢慢好转,刚能下床活动便整日坐在丁隐床边,喂水喂药都要身体力行。




一日,三六扶起昏睡的丁隐,让他靠在自己胸口上,正要给他喂药,一块青色玉佩突然从他松散的内衣里滑落出来,三六从锦被上捡起那块玉佩,玉佩触手温热,丁隐的体温在那个冰冷刺骨的雨夜一点点沁入了那块碧玉之中,也从此沁入了三六的心底。




 




 未完待续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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