曼特宁

白猫不是洗洁精(狄白/方白,第一章)

名字什么鬼,不用理它……大概内容就是白元芳白天是人晚上是猫

后续有没有完全看心情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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白猫不是洗洁净

狄仁杰被爹妈“不要了”之后,一个人坐在空空荡荡的房子里发呆。

以后不能啃老了,还好他天生容颜俊俏,不需要做什么努力就可以胜任靠脸吃饭的工作,狄仁杰大叹一口气,哎,做一个不想红的帅哥怎么就这么难!

孤芳自赏转眼到了子时,院子里忽然“锵啷啷”一阵骚动,狄仁杰不敢吭声,他向来有自知之明,一个手无缚鸡之力的读书人没事千万别逞英雄。

竖着耳朵听了一阵,好像有什么东西蹑手蹑脚朝着他的屋子走了过来,脚步极轻,就好像动物脚掌上的软肉垫在泥土地上颠儿。

难道还是个有轻功的主?狄仁杰慌忙抄起离手边最近的烛台,躲在门后抖抖霍霍。

“喵!”

原来是猫?狄仁杰舒了口气,看着手上高举的烛台,直觉得自己大惊小怪,正准备开门,外面又响起一阵骚乱,混杂着恶狗的鼻息声。

原来是猫狗打架啊……那特么更不能开门啦!!!老子最怕狗了!!!

门外那只猫叫得稀里哗啦,看来被欺负得很惨,后来叫声越来越小,只剩下可怜兮兮的呜咽,小爪子在狄仁杰的黄花梨木门上挠得人心都软了。

狄仁杰听不下去,一咬牙一闭眼拉开门,一只白色的小毛球“咕几”一声滚了进来,撞在狄仁杰的靴面儿上停住。狄仁杰慌忙撤脚,小毛球仰着头看他,眼睛圆圆亮亮像泡了水,那是一只全身雪白的猫儿,狄仁杰看着看着,心又化掉一层。

一人一猫交流感情,被遗忘在一边的汪不乐意了,汪汪汪乱叫,两排锋利的大尖牙呲在外面,小毛球哼唧着腿软得直打滑,和它一起腿软的还有狄仁杰。

怎么没人通知他, 他的对手是一只半人高的狼狗!!!妈妈,我要挂啦!!

低头看见手上还握着烛台,狄仁杰一把抄起窝在他鞋边瑟瑟发抖的小白猫,一面闭着眼用烛台对面前的狼狗乱挥。

挥了一阵,等狗叫声停了狄仁杰才慢慢睁开眼睛,那只狼狗仍站在他正对面,虽然停止了攻击行为,可是眼里寒光点点,比野兽还要凶悍几分,狄仁杰脖子上的汗毛全立了起来,狼狗没有继续攻击,离开的时候一步三回头,翕着鼻子露出血红的眼底和牙龈。

等那只恶犬晃着屁股走得没了影儿,狄仁杰才松懈下来,咣当,手中的烛台落了地。

怀里的白猫不停舔着前爪,舔一阵抬头看看狄仁杰,小鼻子发出呜呜的声音,狄仁杰拉出它一直舔个不停的那只爪子,才发现雪白的绒毛上糊了一层血污,竟是受了伤。

狄仁杰帮小白猫包扎好伤口,觉得疲乏得很,便合衣躺上了床,刚闭上眼睛,床下传来悉悉簌簌的声音,他伸头去看只见那只猫儿正卖力扒着床脚往上爬,肉乎乎的后腿抬得老高。

狄仁杰觉得好笑,一手捞了它的软肚子,把它搁在自己的臂弯中间,小白猫立刻团成了一只小球,舒舒服服贴着狄仁杰的肚子闭上了眼睛。

“哟吼,挺会享受嘛,不过我警告你哦,如果明早我发现头痒长虱子,我可饶不了你。”狄仁杰笑着摸它的小脑袋,它舒服地仰起了头,将软乎乎的肉球身体又往狄仁杰身上贴紧了一些。

怀里暖和和的,狄仁杰空落落的心被填得满满的,他闭上眼睛觉得越来越困乏,没多久便沉入了梦乡。

再次睁眼已是清晨时分,屋子里除了家具又只剩下他自己,那只猫儿也不见了踪影,狄仁杰发了一会儿呆,决定出门走走,大把靠脸吃饭的工作在等他垂青,怎么能把时间浪费在思考一只猫为何不告而别上?!

要说狄仁杰这个人,又懒又作又自以为是,可就是聪明,小时候人们以为十里八乡找不出比他更聪明的孩子,后来他入朝为官成了大唐名侦探,人们才知道其实整个大唐也没几个比他聪明的。

狄仁杰爱好查案推理,久而久之他养成了一种技能,方圆十里哪儿有捕快办案他都能感应到。

这不,狄仁杰刚出门不久便被一桩谋杀案引去了镇上的得月酒楼。

……

“凶手就是你!”

这是狄仁杰推理出真凶时的口头禅,他转过半身,用手中的包金烟斗指向人群,因为站得太远根本看不出指的是谁,人们满脸茫然。

一老汉对着他大喊,“小伙子,你站太远啦,上这儿来指!”

狄仁杰一皱眉,“你别吵,打断我思路。”

说话的老汉身后探出一颗脑袋,那人一袭白衣,是个二十出头的年轻男人,手上还举着一只白瓷酒杯正往嘴边送,他面前的桌上摆着一柄长剑,剑鞘上镶着一颗深蓝色的猫眼石。看装束是个剑客。

剑客一见狄仁杰,眼里点着了惊喜的光,没想到这么快又见面,还真是有缘。

狄仁杰站在人群中央,绘声绘色细述他的推理过程,众人频频点头。

“……还有,我今天恰巧经过厨房,看见小二打翻了一坛醋,所以……”狄仁杰走到一名穿着绿色长衫的书生面前,用烟斗指着他,这回距离很近,众人看得清清楚楚烟斗指向的正是那位书生,“所以,凶手就是那个满身醋味的你!”

书生顿时崩溃,一挥手打飞了狄仁杰的烟斗,烟斗落地直接断成了两半,那书生双膝跪地涕泪俱下妄图洗白罪行,狄仁杰可管不了这个,他最心爱的烟斗坏了,马了个鸡!!!

人们冲上去将书生扭送衙门,狄仁杰哭丧个脸捧着他的烟斗踱出了门,白衣剑客忙抓起桌上的宝剑,顺手丢了几钱银子给店小二。

“不用找了。”

他今天心情很好,没想到昨晚那位恩公竟正好是他要找的人。这真是踏破铁鞋无觅处,得来全不费功夫!

狄仁杰看着身首异处的烟斗,一路走一路唉声叹气,忽然肩上一沉,有人勾住了他的肩膀,他忙转过头,一张长着傻笑的脸放大在眼前。

“你谁?”狄仁杰不耐烦地问,他没跟傻子做朋友的习惯。

“我叫白元芳,你也可以叫我小白。”傻子持续傻笑,憨憨厚厚的。

“我不认识你,找我干嘛?”

“我想跟你组成组合,参加侦探大赛!以你的智慧,我的美貌,日后我们一定能称霸大唐侦探界!”白元芳自来熟地霸占着狄仁杰的肩膀不放,狄仁杰觑着眼看他,这小子哪儿来的自信,跟他有的一拼,不过他的智慧和美貌都是可以让世人自卑地哭泣的,这小子智商不用说了,傻子谈什么智商,美貌嘛……狄仁杰定睛看了白元芳一眼,平庸,特别平庸!最多两眼亮晶晶一笑俩酒窝勉强算得上可爱罢了。

“没兴趣!”狄仁杰回答得很不委婉。

“唉唉唉,”白元芳紧追不放拉着狄仁杰的胳膊,“第一名将官拜五品,还赏金千两哦。”

“推理是我的兴趣爱好,我不会用它来挣钱的,你死了这条心吧!”

这是他做人的ruan则,狄仁杰一把甩开搭在自己胳膊上的那只手,没想白元芳突然“哎哟”呼了一声痛。狄仁杰忙看向他,只见白元芳捂着的手腕上绑着一段白色的纱布,慢慢地沁上了红色的血迹。

“你,你没事吧?”狄仁杰一阵慌乱,他不知道他手上有伤啊。

白元芳捂着伤处,明明疼得额头上冒汗,还死撑着对狄仁杰笑,看起来傻里傻气的,狄仁杰心里忽然就一动。

“走,去我家,我给你包扎。”

狄仁杰用纱布给白元芳缠胳膊的时候,莫名觉得这情景似曾相识,白元芳乖巧地托着腮帮子看他,眼睛不大却亮得像落了星星,一笑能冒出二斤傻气,好像……还挺可爱的……

未完待续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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